咨询详情

想咨询一下,12年发生的一起民事案件。二楼住户向法院起诉三楼漏水影响了他们正常生活。当时法院派了一些人去三楼住户查看了情况,但只是查看,并没采取任何措施仔细检查,离开后法院就开出一张10000元的检测费用单要求被告支付,被告表示很莫名,于是不久后将卫生间彻底重装了,在砸开卫生间出水管外的砖面后,明显是原开发商安装的出水管因为材质不好,生锈出了一个洞,很明显不是三楼住户自行装修导致的漏水,实际上三楼住户的房间也漏水,也是受害者。作为被告,三楼住户屡行查明漏水原因的所有义务,甚至因此重装了卫生间,而真相大白那天,物业人员在现场,法院和原告的相关人员不愿到现场,此事不了了之,随即三楼住户就收到一张判决书,要求支付鉴定费及原告所要损失费一万七千多元。但是三楼户主本就收入不高,且有二十多年的病史,这些情况法院派人去其单位了解了情况,并且查到被告没有存款,只有一套正在居住的房屋,但该法院工作人员并未在当时告知他们将冻结被告的房产,而且之后就再未有任何形式通知或告知被告此案的进展或结果。本来因为原告不可能买卖此房屋,所以从未关注过房屋的状态,但今年五月,被告因脑梗身体越来越差,想把配偶的名字加入产证,于是查到了房产被冻结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作为被告如果不去法院解冻房产(因为根本没钱)那是不是这个房产就永远处于冻结状态?是否只有被告去起诉重审此案才能解决,谢谢!

其他 2017-10-23 11: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