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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写了一篇文章,对方认定我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我该怎么办?文章并没有写名字,并且所述的与她经历只是类似,并不完全一致?并且结局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对方要告我,能胜诉吗

肖像权 2019-04-08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委托律师应诉维权,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侵害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人应停止侵害,恢复被侵害人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能被要求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造成一定影响,加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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