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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人合伙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我出资3万元,其他俩人并没有出资,但是她们的股份分别是36%34%我是30%因为公司成立之时,互相是朋友关系,所以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现因矛盾,无法再继续合作,股东同意我退出,因协商有异议,她们擅自将公司资料带走,修改公司网店的密码不让我登录,将我踢出业务群。再我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她们联系我同意退我2万元转让股份给她们,合同做好准备签订之时,她们又翻脸,不愿意签了,现在她们想公司直接清算,想让我拿的钱更少。后续发现其中一名股东是老赖,根据公司法,这类人不能担任公司监事不是吗?也是因为这位股东来找我才成立的公司,这种事情怎么处理呢?

其他 2017-10-27 10: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证据,你可以起诉要求其他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追问】我向其中一名负责管理的股东,转账3万元。都有转账记录的。她们现在把资料带走,也不与我协商,就是一直拖时间,您说我怎么办最好
    【回答】你好,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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