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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前我父亲的前妻在生下小女儿后病故留有一儿一女 而我父亲的大哥也就是我大伯没法生养因此希望收养这一儿一女当时只是请了本庄的邻居们作证这一儿一女和我父亲从此没有任何关系 并没有写任何字据 请问这样是否可以作为证明 如果现在想重新办理可以永久成立合法的字据手续 该如何办理?如果无效 是否还可以重新办理 需要那些东西?

其他 2009-04-05 22: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写明你父亲前妻的一儿一女与你父亲没有任何关系的证明是没有依据的,至少是有血缘关系的!另外,如果要与你大伯办理收养手续的话,你大伯要符合办理收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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