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人与其父母在1993年分家,有协议,房屋作价1万元,某要付给其父5000元,并分三年付清,第一年1000元,后两年各付2000元。其父就搬到另一个儿子处居住,1996年,另一个儿子不养了,其父就又回到某人处。回来时其父69岁,其母65岁。其父于年底就患脑血栓,八年瘫痪,于2003年去世。2011年某人车祸,其母在另一个儿子的唆使下,还要和某人的妻子分家,其母的分家协议已经没有了,其母和某人的妻子的争议焦点是,其母说分家时的5000元没给付,某人的妻子说都履行完啦,给与没给都没有争证据。请问用该咋办?

其他 2011-07-25 08: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