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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家庭老房子的产权为老父亲的名字,十几年前,老人订立分家协议,老房子的产权,有二分之一归老二所有,另二分之一,父母在归父母所有,父母都不在了归老五所有,现年老的父母都已过世,房子已拆迁完毕,要分新房了,老五以分家时他不在现场为由,拒不承认分家协议,想将房子全部占为已有,无奈房子的产权仍在父母名下,当年分家协议的证明人均可做证。请问此案例如果老二家人提出按照分家协议提出析产诉状,可否胜诉? 另外起诉书应该如何书写才好? 期待您的帮助!多谢!

继承 2018-08-29 0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要求法院将保存在手中的分家单保全起来。《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  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分家协议是有效的,协议应该受到合同法的调整,也就是说是债权,债权就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分家的协议,并非普通的协议,是关于物权的权属的分配方案,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判断,看能否按照物权的理论来抗辩,这样就绕过了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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