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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名学生为了减轻负担就去上小酒店上班了,做了一个月多的学徒因有特别原因有事所以就没去了,可我之前也和管事说了,没让我走,实在没办法的我就走了。工资也没发给我,之后同行和我聊了一下午那个事。说让我去他那办离职手续,我想也就一小酒店,不会是欺负我?所以请叔叔,能帮助我讲解下工资,用法律下保护我。的法律方法没!叔叔?

其他 2017-11-08 17: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违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辞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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