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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本人与2017年6月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注明工资4000试用期3700,试用期2个月。但是现在已转正几个月了公司一直按试用期工资3700发放!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回少发的工资吗?还有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吗?如果可以要求赔偿金那又是怎么算的那?请您解答,谢谢

其他 2017-11-08 10: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您好,我的问题是,我现在辞职有的律师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有的律师又说不可以!请问您觉得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因为这个问题我觉得公司应该支付,因为我这半年时间浪费了!如果不是这个问题我现在应该有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了!请您解答谢谢。
    【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除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之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可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离职并要求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半年,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另外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转正期的工资补发,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
    【追问】您好,我的问题是,我现在辞职有的律师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有的律师又说不可以!请问您觉得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因为这个问题我觉得公司应该支付,因为我这半年时间浪费了!如果不是这个问题我现在应该有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了!请您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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