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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从2015年至2017年与不懂技术的A公司合作,全程为其提供现场勘察、方案设计与询价等工作,最终协助A公司与丙公司成功签订项目合同。但合同签订后A公司违背事先约定,将工程交由其他公司来施工,经协商A公司同意赔偿我公司10万元,并拟定协议书。请问,这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意义?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在签订协议后不支付这笔钱,我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7-11-18 15: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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