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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男友同居了两年,同居期间,他妈妈曾经给我5万块钱给我买自己的房子,男朋友劈腿之后和我分手,要我还这五万块钱, 在交往期间,我的生活完全自理,同时我给男友花了2万买相机,1万买电视,还有大大小小很多生活开销,已经无法计算清楚了;现在前男友要我还2万,我想请问这个钱从法律的角度说,我需要还吗?

离婚 2011-07-27 2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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