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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上课摔成骨折,幼儿园只承担了医药费,其他不管,家长怎么维权

其他 2019-11-25 03: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追问】他们说他这个课程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的,是符合要求的,校方没有过错,对于赔偿问题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说叫我咨询律师,有什么要求可以列出来,依法处理,是他的责任他们负,他说这话的意思是不是如果我不起诉那么我提出来的赔偿他不支持,我该不该起诉他
  •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可以要求赔偿。
     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行为后果由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在幼儿园期间,无论是上课就读、课间休息,还是吃饭、午睡,其监护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幼儿园完全有义务对孩子们的各个具体行为予以监护。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后,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交通费,如果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家长除了上述的费用外,还可以追加精神赔偿费,但是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根据你描述属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追问】有没有个数目参考参考呢?
    【回答】你好,要看实际损失才能确定的哦。
    【追问】因为我小孩是保守治疗,所以没有住院,我还可以去跟幼儿园要这些费用吗?
  • 你好,你可以待医疗终结,带孩子去做医疗鉴定。可以协商具体的赔偿部分。
    【追问】追问他们说他这个课程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的,是符合要求的,校方没有过错,对于赔偿问题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说叫我咨询律师,有什么要求可以列出来,依法处理,是他的责任他们负,他说这话的意思是不是如果我不起诉那么我提出来的赔偿他不支持,我该不该起诉他
    【回答】你好,可以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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