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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本人之前供职于北京某广告公司在陕西西安的分公司,2015年11月入职,2016年9月开始欠薪,10月本人结婚,并按规定手续申请婚假,10月20日-10月30日,本人在10月30日返回西安途中接到分公司负责人消息,告知本人于10月25日被总公司下文,对整个业务部门进行经济性裁员,然后立刻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欠薪协议保证3个月内到账,因延迟发放工资的原因,另外补偿半个月工资,其中并未体现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经过被裁员员工们一年的追讨工资,终于在2017年11月20拿到欠薪协议里约定的全部金额;现在已经过了一年仲裁的申请时限,在北京的总公司依然在正常运营,本人劳动合同是与北京总公司签订的,履约地是在西安高新这边,申请休婚假的邮件记录、裁员通知等材料均有备份。问题:1.现在是否还有办法追讨劳动法规定的待通知金(1月工资)和经济补偿(1月工资)?2.是否可以在西安哪个法院直接申请支付令或者其他方式来维护权益?

其他 2017-11-28 15: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争议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前置程序,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因劳动合同争议;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可以提请仲裁,其中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超过法定标准的;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对用人单位一裁终局,不服其他劳动裁决案件可以提请诉讼。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自成立时受劳动法保护。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社保福利等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如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索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 具体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结合你个案情况综合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赔偿计算表等。
  • 1均可;2雁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 超过仲裁时效一年了。。。。
    【追问】好像据说仲裁是1年,法院是2年,是否实用这种情况?我只是需要专业人士确认一下,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支持
  • 可以试试 因为超过了一年了
    【追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支持? 能否具体点?我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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