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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房照是父亲名,母亲和家中三个子女,当时经过全家商量,母亲立遗嘱,由大女儿伺候母亲其他俩子女说将老房子给老大,并签字画押。母亲已瘫痪在床三年多母亲尚健在,现如今大女儿要将房票改为自己名,其他俩子女却反悔说要钱才去房产局改房票,现在房子值10万元,应该给他俩多少钱?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1-07-28 23: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区分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如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万是你母亲的,剩余5万属于你父亲遗产,由你母亲和你们3人平均继承(5除以3)。其他问题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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