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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3月8号入职**门诊,8月份才签合同,市劳动局的格式合同,一式两份,都在单位手里了,2010年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时,单位以准考证相威胁,逼迫我写下承诺,自考取医师证后至少在单位工作五年,在报名后以卫生局保留为由,扣押了我的大专毕业证,同时在单位的要求下,先后自己交钱参加了刮痧师和手诊师的培训和考试,分别是1680和1580,但是证书下来后被单位扣押,2011年春节后,我准备辞职,因为身在山东老家的母亲尿毒症病重,父亲身体大不如前,于是跟单位相关领导沟通,3月15号我正式提交辞职报告,部门主管和负责人都没有收,让我在考虑一下,我3月18号在此同时把辞职报告同时交给了两位主管,一直认真工作到4月18号,但是下班后我去跟领导谈办理退工手续时,他却告诉我直接跟单位请的律师顾问谈,律师只是让我赔钱,说单位要求我赔偿培训费和经济补偿,具体多少钱为什么都没有说清楚。。。。。。 单位在河北区根基很深,而我只是外地人,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啊? 今天7月29号,整整100天了,这个单位究竟要怎样才算完啊? 谢谢律师指点一下吧

其他 2011-07-29 15: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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