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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我老公结婚之前,我老公就有一个儿子,他儿子是没拿结婚证生的,我现在和我老公生了个女儿,我们感情破裂,他不肯和谐离婚,走法律程序女儿会判给我吗?

离婚 2020-09-02 13:5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和长期同居关系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的
  •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没了结婚证,即结婚证丢失,可以: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男方没有过错,原则上女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判决离婚,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财产由法院判决。对于夫妻开放所分之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并争取小孩,具体咨询可联系我。
  • 你好,要看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的问题。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如果无法协议的话,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经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作出离婚判决的。连续分居两年以上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中一种情形,所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维持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解决。 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由哪一方抚养。一般,小孩2周岁以下,由女方抚养,不抚养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平均分配。但一方出轨或有其他过错,非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因离婚涉及到财产及小孩抚养权重大权利,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最大限度保障你的权利。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 你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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