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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门面房租给租客经营广告制作,签了两年合同,但是他的刻字机声音很响,邻居投拆他,不让做,租客租了4个半月,要提前解约,当时我也同意了,并且写了不扣他押金,但是,在这4个半月期间,前三个月的租金是签合同时交的,第4个月上房租和水电煤费用很累,他横竖不肯交,说有押金在我这里用押金抵房租,来回奔波了几次,并且要我写好退还他押金字条才肯付一个月房租和水电煤费用,第二个月又是如此,而且还要要求一天一天付房租,又是来回奔波几次,不得已,我拿走了煤气灶上的圈他的助动车钥匙,他不能用了,只得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协商,只付了我半个月的房租和水电煤费用,并且又要我写退他押金的字据,半个月他搬走了,问我要押金,我很愤怒,没睬他,现在他起诉了,我应该退他押金吗?由于他提前解约我重新找租客,付了中介费2275和损失了半个月租金3150元(新租客起租日从11月1日起租),还有我来回奔波的费用,这损失我能向法院提出要他承担吗?

其他 2017-12-11 14: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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