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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年4月在杭州出的车祸,造成两脚,肩和骨盆共四处骨折,其中一脚和骨盆上钢板(骨盆放的是终身钢板),另一脚打石膏固定,肩只是慢慢养。今年2月她住院把脚上的钢板取出来了。现在出院有一个月多点,前两天她去杭州做伤残鉴定了,一处说评不上,另一处说只有骨盆处的能评上十级,于是她填表交钱做鉴定了。现在她回来想想,觉得自己挺严重的(而我的一个朋友也是车祸只是造成左手肱骨骨折,没有上钢板只是上了两颗钉子,两个月就把钉子取下来,左手可以活动自如,却在绍兴明鸿鉴定所评了8级)却只评了十级,想等鉴定书出来后,再去做鉴定,请问像她这样还能去做鉴定吗?如果在其他处能评上9级,那有效吗?顺便问一下,在杭州出的车祸,就必须在杭州鉴定才有效吗,比如到杭州附近的绍兴,宁波做鉴定有效吗?

其他 2009-04-11 10: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朋友可以到别的地方去鉴定啊,你朋友认为合理时,就拿出认为合理的鉴定书好了,如果对方不认可,对方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如果还没懂可以来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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