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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由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到下属企业任职,只办理了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转移和系统工会的任命;并没有办理人员调动的相关程序,即:《工人商调表》等。那么只能证明我的工作地点和性质发生了变化,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2006年企业改制又调回原单位,因为没有事业编制名额,现在按企业标准给我发工资,不按事业单位标准发工资,1996年前我是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我的问题是:没有办理人员调动的相关程序,我还是不是原单位职工,如是,通过什么途径要求恢复原身份。

争议解决 2011-08-02 07: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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