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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08年前建的,15年拆迁给定成了违章建筑,乡政府给下达了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上只盖有乡政府公章,合法吗?如不合法,该怎样维权

拆迁补偿 2020-06-18 03: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乡政府超越职权,该盖章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乡政府,确认其行为违法
    【追问】当时不知道相关政策法规就签字了,如果现在确认乡政府违法,当时签的协议是否可以申请作废,利益如何保障,如您可以帮我通过您的关系或上诉,讨回该房屋标准赔偿,即一平7200元,您将获得该赔偿款的30%作为您的律师费
  •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可作两种理解:一是狭义上的违章建筑,即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二是广义上的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违法建筑的概念。
  •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乡政府给下达了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上只盖有乡政府公章,合法
  • 您好,您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
    【追问】当时不知道相关政策法规就签字了,如果现在确认乡政府违法,当时签的协议是否可以申请作废,利益如何保障,如您可以帮我通过您的关系或上诉,讨回该房屋标准赔偿,即一平7200元,您将获得该赔偿款的30%作为您的律
    【回答】您好,您已经签了协议。协议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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