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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哺乳期还差6个月因单位效益不好让离职,本人已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应怎样赔偿,赔偿按单位平均工资,还是按个人的算

其他 2018-01-03 11:3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原则上公司不得辞退哺乳期女员工,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涉及非法辞退,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 干一年给2个月赔偿。
  • 就是一个交通事故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不配合就法院起诉吧
  • 你好,根据工作的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 你好,根据工作的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 您好,如果公司主动接触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按工作年限折月的方式给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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