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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本人男在婚前首付分期购买一套房产,包括定金壹万元首付分期款第一笔67000元后一段时间结的婚,婚后付的,第二笔首付分期款72000元。由于男方征信问题不能按揭贷款,合同上写的女方的名字。请问如何分割房产?

离婚 2017-12-24 19: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欢迎来电咨询。
  • 可以结合出资情况进行分割,婚前出资对应部分属于男方,婚后的对应部分属于共同的
  • 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还款部分均分。。。
  • 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还款部分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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