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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拿房产做了抵押贷款,并把房产证压在借款人那里。后面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抵押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被借款人起诉了,后面房子被执行查封,已经到评估阶段,我和执行法官商议由我自己卖,这样我的损失小点,找了一个买家并签了一个哥特,可是买家说我的房子有法院执行查封,怕有风险,等房产干净才能交易,我找了一家过桥公司,过桥公司也愿意帮我垫还这个抵押贷款的所有费用,可是借款人却把我的房产证给弄丟了,过桥公司说这样没法垫还,他们垫还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证,没证风险大,我又找法院看能不能先解除查封,他项权不解除,借款人不愿意,说给钱才能解除,找执行法官叫他帮忙协调,他就说对方不愿意,我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可以给他钱,可是钱给了你把房产证给我,对方说证丢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1-08 1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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