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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被收购,员工被解雇的赔偿问题

其他 2018-01-01 00: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具体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了多少年。
  • 1.你好,你咨询的是劳动争议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员工与B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入职时已经建立,是受劳动法规法律保护的。2、现在A公司收购了B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四条的规定,B公司的员工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应继续履行。3、同时,A公司是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4、现在A公司要求B公司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B公司的员工拒绝签订是合法的。5、但是,此种情况下,A公司如果没有与B公司的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则不能视同解除劳动合同。6、只有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是违法解除,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恢复员工的工作,也可以选择要求A公司支付赔偿金;7、A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被收购,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理由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以收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 可以协商或者申诉维权
  • 上述本身并不影响该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或者不变更劳动合同的话,不需要赔偿的。
  • 公司被收购,虽然公司主人变更,员工的还没有变化,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下岗,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
  •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被收购,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理由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以收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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