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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之一是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由于公司未与该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其他 2017-12-30 22: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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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则上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需要从劳动关系成立的第二个月起一年之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是如果总经理在公司内的职责之一便是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属于其职责范围。由于对方的失职或者故意而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对方再主张双倍工资可能较难得到支持。
  • 双方补签即可。
  • 你好,因为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月起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中间会有实效的规定,会支持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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