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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泗阳县王集镇花园村赵庄村组村民,想通过您咨询一下,有关农村土地事宜一事,我村土地被电力部门征用,其中征地费用已经有村下发到各户,由于我的部分土地,几年前让给我的堂兄弟管理种植,(尚无任何手续,土地合同在我手里)现在征地费用村里面把钱直接给我堂兄弟,且我没有收到关于征地手续及相关土地征用合同文本;就这个样土地被征用了。 试问被我的堂兄管理种植的土地是否可以收回;无征地手续及相关土地征用合同文本,可不可以起诉当地职能部门,要回征地费用及相应的索赔费用。

其他 2009-04-13 14: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你和堂兄之间事情属于土地流转,但你仍然是土地的使用权人(承包人)。土地的相关补偿费用应该归你,青苗补偿费用归你堂兄。你可以和村委会及你堂兄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自已的合法权利。淮安孙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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