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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单位工作了8年,刚开始的两年,单位说我的档案没转,没有帮我缴纳保险,后来档案调来了。一直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我们缴纳社保,比实际工资比例低很多,现在我辞职了,想问 1.能不能要求原单位将少缴纳的部分补上,怎么操作? 2. 档案没有的那两年(2003-2005)是不是真的不用帮我缴纳保险?

诉讼 2011-08-18 1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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