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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有个小工在我这里干活,我是开废品店的,在那个铁砸下来把他脚砸断啦,咋在那个大腿的中间。嗯,膝盖上面大概十公分左右,这个怎么赔法?

其他 2018-01-01 16: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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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日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让受伤的员工去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书提交给劳动局后,劳动局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通知书进行赔付。单位按照鉴定等级对应的赔付标准额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并报销各种费用。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生活护理费等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所有费用都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单位支付。
  •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属于工伤,根据伤势情况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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