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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一个多月,还处于试用期,但是领导脾气太差,很喜欢骂人,我不想干了,要求辞工,但他们一直不说话,不给明确答复,我怀疑他们明天会以我不上班为由辞退我,而且不给我工资,他们没有给我交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明天我不去上班)如果之后他们不发工资给我,我该怎么打这场公司?我有理吗

其他 2018-01-02 10: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好以邮寄的方式向单位地址寄出离职申请书,快递单备注邮寄物品为离职申请书,留存快递底单作为证据。如届时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薪资,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谈或者预约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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