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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份工作我不想干了,老板压了我4000的工资,有开收据,但没签合同之类的,该怎样处理?

其他 2018-01-04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追诉期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2倍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离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期满即可离职。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劳动者工资,对此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追问】处理这事要本人出面吗?他社会有人
    【回答】如果您本人不方便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维权。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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