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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别人借我钱欠条在我手里,是2008年的欠条,过了诉讼期吗?

其他 2018-01-05 17: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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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是这样的,如果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就按照最长的期限,即: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写了还款期限,就是还款期限到期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是欠条,无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 是否有还款时间,如果没有就没过期
  •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欠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债权人要求履行时给予的最后期限之日起计算,债务明确表示不归还的,从其明确表示不归还之日起计算。2017年10月1日后,新的民法总则生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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