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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现在这家企业,从去年5月份工作至今。说好过了三个月试用期,给我加工资,一年以后再加。但是只是去年11月份加了300块,到现在一直没加。而且这公司给我买的社保是从去年11月份才开始的。每次领工资都是现金,签字的收据复印联都不给我们的。最近老板一直在裁人。我估计可能最多能坚持到这月底了。请问我如何申请赔偿,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呢?

其他 2011-08-06 16: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劳动关系呀,工资是多少呀,社保购买情况。辞职前的这段时间很重要,建议尽早联系律师,因为可能由你的错误行为致使没有补偿。
  •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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