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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租了一个门市,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10月1日,年租金26000,如果18年3月房子拆迁,我可以要回剩下的租金吗?

拆迁补偿 2019-11-14 20: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有关于拆迁的条款约定吗?
  •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为房屋拆迁,房屋租赁将不能再延续,因此可以解除,要回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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