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单位(xxxx研究会)未经本人同意,出版了我负责编写的一本专辑。专辑封面注明xxxx研究会编著,第一页注明主编xxx(本人名字)。我若起诉举证,是否只要提供这本由单位出版的专辑就行了?还要不要提供其他证据?因为他们承认主编是我,就是承认书是我编的,我而又没有征得我同意,就可以确定他们侵权。

其他 2018-01-09 13: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确定他们侵权。可以起诉
  • 履行职务的著作权属于单位
    【追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单位只有优先使用权。如何解释?
    【回答】《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