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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在我丈夫手机里有不正常短信,经再三问他才承认有外遇。后来我找到那小女人,谈的结果是小女人想要5万元后从此离开,我也答应了。但后来一想,我不该给,请律师出谋划策!我怎样做既不离婚,又不给5万元钱,或者少给一些赔赏。

其他 2009-04-14 20: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老公有外遇,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你应当劝说你老公改邪归正,维护家庭合法婚姻关系和你的权益。你不应当给对方钱财,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要由你老公自己来摆脱婚外情。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你没有义务赔偿她。相反是她破坏了你的家庭。 你要作的是搞好你和你老公的关系。关系好了自然不会离婚,关系不好,出钱有什么意义? 这样的女人对你老公也不是真心的,你可以让你老公看清她的真实面目。
  • 你一份钱都不能给.为什么要给钱,给钱反而助长了小三的气焰.你可以把小三要钱的事情告诉你丈夫,让你丈夫彻底认清小三的嘴脸,也就是为了钱,没有什么真感情,这样就让你老公彻底跟小三断掉关系.
  • 你好:\' 没有任何的义务要支付该女人5万元钱.有一种可能是你给了她五万元,她不会从此离开,而再向你索要五万十万.反将你自己从一个主动的立场变得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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