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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田转让协议 甲方:王恩标、王恩海、王恩和(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排廷村民委会(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使用甲方小寨脚责任田作村活动宅基地,使用期限伍拾年,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以小寨脚责任田一块有偿转让给村委会作活动宅基地. 二,乙方负责为甲方解决农低保人,农低保档次为一档,如家庭人口增加,农低保人口也相应增加.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年度内为甲方启动农低保程序,次年兑现低保资金. (2)甲方在达成协议后不能阻碍施工队进场及途中另有其他要求. (3)如双方中哪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向上一级政府或司法部门反映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王恩标 乙方代表签字:韦文先 在场见证人签字:王治银、王恩海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010年7月22日

其他 2011-08-08 2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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