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公婆婆是二婚,各有子女,他们的收入归各自支配,我公公负责生活一切开销,在没动迁之前有两处平房,一处在2005年在公证处公证给我爱人,但房产证还是公公名,2009年动迁时是公公签的两处平房的拆迁协议,各给了一个楼房,但是房产证还是公公名,先在婆婆要离婚,公公有权分割婆婆的工资,老保,和动迁的个人补偿吗?如果她把钱都给他孩子能要出来吗,房产怎么分

拆迁补偿 2018-02-13 13: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