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2004年因债务问题父母不得不变卖300多平米房屋还债,当时本来打算变卖一半房产,后来在亲戚的怂恿下全部变卖给爸爸的弟弟,变卖所得12万。当时父母只是签了协议,我和弟弟在买主的追逼下也签了字,按了手印。当时我17岁,弟弟15岁。请问签的字有效吗?后来因没有地方住,暂时寄住在变卖的房子里。到2011年买主叫上父母到公正处变更房产信息,当时买主口头上答应以后分得的宅基地自己的份给父亲作为交换,而达到让父母签字,而且只有父亲签了字,母亲没签。后来没过多久,买主(爸爸的弟弟)夫妻就来以要出租房屋为由把我们一家赶出来,而且当时答应的条件他们也不承认,父母一气之下与之发生口角之争,后来听父母说当时过户的时候买方因要缴纳的金额过高,就没有过户,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父亲的名字,因他太不讲人情,所以我和弟弟打算把房子要回来。请问假如我们打算要回房产有多大把握?如果他现在去做过户登记,需要我们一家的签字吗?

其他 2018-01-25 11: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曲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