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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是上个月12号到公司上班的。面试那天行政人员跟我说试用期是2500元无责任制。转正后是3000元加提成。结果因家里出事故不得已跟老板提离职,老板竟然跟我说离职可以但给我的工资竟然是25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2000元一个月。我现在刚好上27天了没公司没有交医保社保,也没有给签合同,请问一下老板这样做对吗?我又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劳动权益呢?谢谢!!

其他 2012-01-16 16: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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