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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65岁的农村妇女林某骑着老年三轮车搭着69岁的丈夫,退休教师江某路过乡镇街道时,被后面行驶的机动三轮车挂翻【无证,无驾】,江某死亡。现场勘查取证,肇事者也签了字。事后肇事者就从未露面。死者家属到交警队解决,交警说:找不到肇事者,没法处理,让家属经常去肇事者家看看,若发现肇事者就通知交警。后来,死者家属多次去肇事者家,未果。2009年3月,肇事者回家在镇上买地建房。交警让当地派出所协助抓人。派出所有位工作人员和肇事者是熟人就主动请示,由他出面劝说肇事者,让其去自首。几天后,双方到交警队调解。肇事者声称:几千元钱可以,多了没有。并且说,他的车没有碰到死者的车,是死者自己摔下去的,他有人证,亲眼看见的。 问:交警一般会怎样划分责任?在案发十多年以后,提出的人证有效吗?死者家属应该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如果肇事者说他没钱赔偿,又该怎么办? 注:死者的家不在该县,老两口靠死者的退休工资过日子。因其儿子入赘该地,当时是在儿子家走亲戚发生的车祸的。死者家属对当地情况不熟悉,出现这种事故,更不知如何处理,真是欲哭无泪啊!请各位给于宝贵建议 叩谢…

其他 2009-04-16 19: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肇事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涉嫌交通肇事醉.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必要时可以采取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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