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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有5个子女,一个儿子,4个女儿,因08年房子拆迁后,儿子私下找了大队跟乡镇府,写了一份材料说拆迁以后的财产是儿子继承,女儿是没继承权的

其他 2018-01-29 11: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这个材料认定为老人的医嘱,那么就根据医嘱继承。如果这个材料不是医嘱,则就根据法定继承。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
  • 你好,关于继承,如果老人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则是法定继承,四个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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