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是一名驾驭员,在国有单位上班.因为修车,所以产生修车费.本人图一时之方便就将修车费,洗车费.停车费,交通违规费合开一张修车发票中计3500元.(实际修车费2000.未曾向单位领导请示说明的洗车费300,停车费400,交通违规费800)现单位领导提出因其中1500元未曾事先请示就报销属于虚开发票,是属于贪污.我很害怕,就说别人都有报销交通违规等费用,领导说那是别人向他请示过,我未请示就属贪污.要交上级单位因贪污要开除我,并让我承担法律责任.我家父母双双有病,就我一人负担全家,我真的好害怕.

刑事辩护 2009-04-18 2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