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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留的房子想给孙子(大儿子的),但小儿子无房,所以留下话让小儿子两口子一直住到百年,只许住,百年后再交给侄子。如果先把房子过给小儿子,如何才能保证小儿子两口子百年后把房子交给侄子?或者是否有别的办法吗?谢谢?

其他 2018-02-05 15:18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您们可以签订相关协议,或者立遗嘱。
  • 你好,可以订立遗嘱处分的
  • 可以订立遗嘱处分的
  • 立遗嘱指定给孙子
  • 您好,请问爷爷留有遗嘱吗?
  • 你好,一般可以订立遗嘱处分的
  • 您好,建议订立遗嘱处分
  • 你好,可以订立遗嘱处分
  • 您好,您可以让您叔叔写个遗赠协议,然后到公证处公证。
  • 如果爷爷已经过世,可以让小儿子两口子立下遗嘱并去公证,内容大致为百年之后侄子作为房子的继承人。
    【追问】谢谢,这样公证如果小儿子两口子不遵守或另立遗嘱或卖掉的情况,无法控制?
    【回答】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出现两份遗嘱时要分不同情况来判断,首先要对各份遗嘱的效力进行判断, 如果是全部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如果是部分有效,就按照有效的遗嘱部分来继承,无效的部分参照法律的规定 如果两份以上的遗嘱都有效,内容不相矛盾的就按照各自的内容实施,如果内容存在矛盾的地方 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 数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如果其中没有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又没有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这些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要防止的是又新立一份新的公证过的遗嘱,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另,可以与让侄子与小儿子两口子签订一个遗赠扶养协议,但侄子必须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才能在小儿子两口子半年之后优先于遗嘱获得该套房产,因为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的效力。
  • 可以订立遗嘱处分
  • 你好,可以订立遗嘱。
  • 你好,老人可以写遗嘱约定即可,写明房屋归孙子,小儿子有居住权即可
  • 你好,可以立遗嘱继承。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立遗嘱,由儿子先继承,之后想要侄子继承肯定有风险的,建议家庭内部协商解决。
  • 最好还是由孙子继承,使用权由小儿子终身使用。否则将产生一系列问题。
    【追问】你好,孙子不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房子?现在没有爷爷的书面遗嘱的。
    【回答】如果爷爷已经去世,最好各继承人达成一致意向,再考虑房屋过给谁的问题。
  • 你好,可以订立遗嘱处分
    【追问】谢谢这么快回复。是由小儿子两口子订立吧?中途另立别的遗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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