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6年在银行拍卖会买下了250平方的房屋,由于银行不保证乙方购房后办证等因素所以当时也未办证,但一直作自家居住之今。该房屋是镇办企业在1996年关闭时欠货抵押给银行的,该房屋原先是在1985年向周围居民住宅房购买转让过来后翻建而成,作企业用房,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翻建后的房屋企业没办理房证和土地证,未将原住宅用地变更为工业用地。请问:拆迁时该房应按住宅用地还是工业用地进行补偿?2018-02-1512:16:55

拆迁补偿 2018-03-03 23: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