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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我爸骑电动车过马路(没有红绿灯),被机动车撞伤,事后交警认定双方同责任,因当时未查出严重伤害,本着快速处理的原则,双方当场协商解决签了事故认定书,并写明赔偿医药费与一周误工费。三天后我回家带他去检查,发现一根肋骨骨折,及时与车主联系,与保险公司协商,最终反馈说事故认定书可以不更改,以人为本,痊愈后协商赔偿。今日到保险公司,接待人员说我们认定书上已经写明调解赔偿金额,超出其金额部分他们不接受,除非我们再让交警更改认定书,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事故认定书还有可能更改里面的内容吗?或者保险公司不进行赔偿是可以进行诉讼吗,要准备什么?骨折是在认定书下来之后检查出来的,当时车主,保险公司与我们都协商过说痊愈后进行报销赔偿的,现在相当于不认账

其他 2018-02-23 1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调解结案的情况下更改的可能性不大
    【追问】可是在调解结案时并没有掌握全部的事实,没有确认我爸骨折的情况下做的,后期不应该可以追加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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