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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判决书通知担保人连带责任,担保人要还款吗?

其他 2019-06-06 19: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人需要还款,但是在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请问是否能联系上债务人呢?债务人经济状况如何呢?为了方便给您提供具体详细的法律免费指导,可以来电联系我说明具体细节,以便为您节省时间和精力,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这是需要的,何时下达的判决, 借款人在哪里, 欠了多少的钱,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以便于具体给你法律指导,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来电,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 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 您好,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请问欠款金额多少?借贷人经济如何?是否能联系借贷人? 建议来电咨询,告知我具体情况,给您详细指导
  • 你好,是需要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的。 但是您可以后期找借款人追偿。 判决书何时下达?可以把判决书拿过来我看一下,具体帮你指导一下。
  • 您好,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
  • 关于借贷担保人的具体责任,首先,借款人如果欠款不还,那么你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其次,借款人如果欠款不还,一般银行不会通知你,电脑系统会直接将你录入黑名单,特别是现在进入了信用黑名单如果是担保人一律视同贷款故意违约。
  •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 您好,在债务人履行不能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还款的,但是之后您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请问是何时下达的判决?债务人具体是欠对方多少钱?债务人经济状况如何?需要更多的信息,建议您直接来电详谈,我给您做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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