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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脏车3辆,金额2万多元。但案件涉及团伙盗窃。可当事人是在上一个销脏人的手中接手的脏物,代为销售,当事人并不认识盗窃者,只认识上面的销脏者。请问,刑法对当事人怎样量刑?

其他 2018-02-28 20: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回复你一次,如你所述,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构成的要件之一“明知”应该理解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如果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是犯罪所得的,则不能构成本罪。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可以委托律师替他做无罪辩护。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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