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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条款中有一条,甲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基本工资补偿。签的时候没留意现在只能认了是吗?

其他 2018-03-02 11: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你公司的行为显然存在违法的情形,对你的劳动权益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样才能更好的,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劳动权益。。。。
  • 你好,此规定是违法的,你可以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求对方补偿。
  • 你好,这一条是于法律相违背的。
  • 你好,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已经履行通知义务。即使公司不给你走一个月到期即可以直接走人并要求公司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及结清工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拟定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 这个约定违法,应当按照实发工资计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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