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们14户人在2012年各自分别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房,签定了购房合同并缴了一半房款,合同约定2014年7月1日前给我办好房产证及贷款手续,由我们还贷款即可,并在2013年1月份开始陆续入住,但是直到2016年5月份接到银行通知,说房子在2013年3月1号以每两层4户办一张房产证的方式,把整栋楼办给另一个人许某,并抵押贷款300万,形成不良后,银行申请法院拍卖,我们多次找开发商交涉无果,直到近日,法院贴出公告要拍卖我们的房屋,限15天内提异议,我们去提了异议,法院收了我们的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材料,请问法院会中止这次拍卖吗?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离婚 2018-03-10 0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