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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父母各出50万,购房合同和公积金贷款上写的都是男方的名字(本人之前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屋还未还清贷款)如果离婚房产该如何划分?

其他 2018-03-11 21: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该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话是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女方可以就父母所出部分以及增值部分主张男方返还。男方之前购买的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主张分割。
  • 看房产证是登记是谁名下,如果双方的名下,属于共同所有,分开时分割。如果登记在你名下的,房产是你的,你需要补偿给女方就行。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由于他过错造成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属于共同财产的,如果将来离婚,可以平均分割。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 婚前付款部份为共有财产,有证据证明你付的部份为你的财产;婚后供款部份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你如有她婚外情的证据,可要求她给予你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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