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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资共130余万入股刘某公司,股份分为本人49%刘51%,刘某现在依合同其中一项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股、撤资,否则,主动退出方视为违约,且无权单方撤回股金及提出任何经济补偿为由,在公司盈利情况下作假为亏损,意图以持续投资从而迫使本人自愿放弃股权。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股权转让 2018-03-19 14:2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帮您想了如下方式解决问题。第一,作为股东你享有知情权,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查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财务凭证、原始凭证;第二,可以尝试进行股东代位权诉讼,代公司诉请法院请求让对方赔偿公司损失;第三,从刑事领域解决问题,适当的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形式报案,罪名为职务侵占罪。本人为北京市律师,致力于公司纠纷与治理,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本人姓名,并选择照片旁边的点此咨询显示本人联系方式后致电。
  • 你好,有合伙协议的话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解决,没有的话只能起诉了,不允许任何条件的退股是无效的,可以拒绝,为了最大地保护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转为来电免费咨询或一对一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你好 麻烦详述下你的案情 我具体给你分析 建议来电咨询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公司公开财务账目,然后选择退股或解散公司。
  • 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你好 协商不成 可以法院诉讼解决。
  • 您好,您这个案情介绍的不太明朗,刘某将盈利作假为亏损是为了迫使您自愿放弃股权?具体案情请您来电咨询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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